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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船员劳动待遇标准正式出台 中国船员最低基薪将增长7%
时间: 2024-07-20 | 发布人:防务装备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通过平等协商,正式出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劳动待遇标准》(中工网 王鑫 摄)

  央广网北京11月22日(记者田甜 王晶)22日,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通过平等协商,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劳动待遇标准达成一致意见,正式出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劳动待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这是我国首个通过行业协商确立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劳动待遇标准。《标准》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根据船上工作特殊性,对船员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船工作涉及到的各方面特殊情况做了详细约定,包括船舶防疫用品配备,船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境外滞留期间的工资、相关联的费用及支付方式,船员公休期起算,防疫补贴和疫情期间伙食补贴等内容,为确保船员的工资收入、休息休假等权益和在船生活品质提供了依据。

  同时,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还就中国船员最低基薪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2022—2023年,中国船员最低基薪将在2021年基础上增长7%。同时,中国海员建设工会真正开始启动关爱船员专项活动,拟于2022年元旦前完成对100艘船舶的专项慰问,并帮助100艘船舶完善船上阅读便利点的建设,从物质上和精神上鼓励船员积极应对疫情挑战。

  8月9日、15日,“宏进”轮20名船员分两批送往指定医院,其中16人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目前均已接受专业的治疗,健康情况稳定。

  8月9日21时30分,在浙江舟山指定锚地靠泊的“弘进”轮上20名船员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验测试样本,经舟山海关和舟山疾控中心“双采双检”,有16名中国籍船员核算检验测试呈阳性。

  2020年6月12日,由印尼前往韩国的中国香港籍货船“SPRING WEALTH”轮,在途径厦门海域时,船上一名船员突发心脏病,亟待送医救治。东海救助局获悉情况后立刻指派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派直升机前往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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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22日,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通过平等协商,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劳动待遇标准达成一致意见,正式出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劳动待遇标准》,这是我国首个通过行业协商确立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劳动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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